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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神论比以物配主的行为更加大逆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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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 : 28-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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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无神论与以物配主的行为:罪恶孰轻孰重?

答案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当代无神论的概念就是绝对不相信造物主、否定造物主的存在、不承认创造万物的真主,他们认为世界万物都是偶然而产生的,他们的这种主张违背人的天性、理智和正确的逻辑,与理性的公理和思维的公共原则格格不入、互相矛盾。

至于以物配主的行为,则包括信仰真主和承认造物主的存在,但是也包括信仰真主在造物中有伙伴,可以创造、或者赐予给养、或者益人、或者伤人,这是在真主的属性中以物配主的行为;或者信仰真主的伙伴值得崇拜,所以他们为了喜爱和尊重那些伙伴,而把一部分功修拨给那些伙伴,就像崇拜真主那样崇拜他们,这是在功修当中以物配主的行为。

通过观察上述的两种迷信,我们可以发现这两种迷信都含有罪恶和罪责,说明了那些人的恶劣状况,因为伟大的真主把那些人称之为“他们是像牲畜一样的人”,真主说:“你告诉我吧,以私欲为其神灵者,你能做他的监护者吗?难道你以为他们大半是能听从或者能了解的人吗?他们只像牲畜一样,他们甚至是更迷误的。”(25:43—44)真主说:“我确已为火狱而创造了许多精灵和人类,他们有心却不用去思维,他们有眼却不用去观察,他们有耳却不用去听闻。这等人好像牲畜一样,甚至比牲畜还要迷误。这等人是疏忽的。”(7:179)

尽管如此,否认真主的存在、不相信使者和末日的无神论者,他的罪恶是更加严重的,他的言论比以物配主的人更加荒谬和丑恶,因为以物配主的人相信真主、承认后世的存在,但与此同时却相信真主有伙伴;无神论者狂妄自大、冥顽不灵,甚至到达了思维无法想象和天性不可接受的程度,这种人为所欲为、无恶不作、肆无忌惮,理智萎缩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尽管如此,许多教义学家怀疑在无神论者的心灵深处,是否真的在不信神的表面下存在不信神的事实,他们肯定无神论者只是在表面上装作不信神,而在他们的内心深处确信独一的神灵。

伊斯兰的谢赫伊本•泰米业(愿主怜悯之)的许多言论说明否认和不相信真主的无神论者比以物配主的人更加大逆不道,我们在此引证我们所了解的一部分主张:

伊斯兰的谢赫伊本•泰米业(愿主怜悯之)说:“‘库夫尔’就是不相信真主和真主的使者,无论伴随着否认、或者没有否认都一样,但是怀疑和不相信以及拒绝这一切,要么是因为嫉妒、或者高傲自大、或者宁愿服从自己的欲望而不愿意服从天启的使命;否认真主的逆徒罪大恶极,在确信使者是真实的情况下由于嫉妒而否认天启使命的人也一样罪大恶极。”《伊本•泰米业法特瓦全集》( 12 / 335 )

伊斯兰的谢赫伊本•泰米业(愿主怜悯之)说:“谁主张这个世界是新生的,同时又否认后世的存在,他就是否认真主的逆徒;谁主张这个世界是亘古旧有的,同时又否认后世的存在,他在真主的跟前更是罪大恶极。”《伊本•泰米业法特瓦全集》( 17 / 291 )

伊斯兰的谢赫伊本•泰米业(愿主怜悯之)反对否认真主属性的人而说:“要么是纯粹不承认而说:没有必须存在的造物主;如果说造物主是亘古旧有的,他就说:我不会确定互相矛盾的两个东西的其中之一,既不确定有,也不确定无。如果说:假设你只是口头说说而已,你的内心当中不会相信两件事情的其中之一,而且你还拒绝认识真主、崇拜真主和记念真主,所以你就从不记念真主、也不崇拜真主、不向真主祈祷、不希望真主的恩典、不畏惧真主的刑罚,那么你对于真主的否认更甚于承认真主的“易比利斯”(恶魔)。”《伊本•泰米业法特瓦全集》( 5/ 356 )

伊斯兰的谢赫伊本•泰米业(愿主怜悯之)说:“表面上不承认真主的狂妄自大的人,如法老等,他们的悖逆行为比阿拉伯人当中以物配主的人更加严重;恶魔(易比利斯)教唆别人这样做、喜欢这些事情、拒绝崇拜和服从真主,他比那些人更是罪大恶极,哪怕他非常清楚真主的存在和伟大,法老也是非常清楚真主的存在的。”《伊本•泰米业法特瓦全集》(7 / 633 )

伊斯兰的谢赫伊本•泰米业(愿主怜悯之)说:“哲学家们主张世界是亘古就有的,源于本身存在的第一因,这些都是从这些人的头脑和心灵中产生的,他们崇拜天上的星星,然后为之设置地上的偶像,如亚里士多德和他的追随者,他们的悖逆行为比阿拉伯人当中以物配主的人更加严重,因为这些以物配主的人都承认真主按照自己的意志和能力,在六天之内创造了天地万物,但是他们又愚昧无知地为真主捏造了许多儿女,并以真主未曾降示的权利给真主树立了许多配主;自由主义者也一样,他们绝对废除了所有的命令和禁止,反对前定和天命,他们的情况比犹太人、基督徒和阿拉伯人当中以物配主的人更加恶劣,以物配主的人尽管悖逆,他们都承认真主的命令、禁止、许约和警告,但是他们也信仰真主有许多伙伴,为他们在宗教中规定了真主未曾允许的事项,与绝对废除教法律例的自由主义者不一样,他们只是喜欢自己的欲望所喜爱的东西,憎恶自己的欲望所憎恶的东西,他们不会为了真主而喜欢,不会为了真主而憎恶,不会为真主而爱,不会为真主而怒,不会遵循真主的命令,不会远离真主的禁止,除非符合他们的私欲,他们才会为了自己的私欲而做,不是为了崇拜他们的主宰,所以他们不会反对人们悖逆真主和违法犯罪的行为,除非这些事情违背了他们的私欲,他们才会反对这些事情,只是出于他们的恶魔的本性,而不是为了维护真主的教法律例,所以恶魔把他们作为自己的弟兄,不遗余力地与他们沆瀣一气、助纣为虐、狼狈为奸;有时候,恶魔以凡人的形象出现在他们的面前,与他们谈话,帮助他们完成私欲所渴望的事情,恶魔也同样地对待以物配主的偶像崇拜者。”《伊本•泰米业法特瓦全集》( 8 / 457-458 )。

谢赫伊本•巴兹(愿主怜悯之)说:“完全崇拜除真主之外的东西就是以物配主的行为,也可以称之为‘库夫尔’(悖逆的行为),谁如果完全悖逆真主,而去崇拜除真主之外的东西,如树木、石头、偶像、精灵或者被称为‘沃利’的一部分死人,他们崇拜这些东西,为他们做礼拜,或者为他们封斋,完全忘记了真主,这是最严重的悖逆和以物配主的行为,罪大恶极,我们祈求真主佑护!

否认真主存在的人也是一样的,他会说:世界上没有任何神灵,生活就是物质,如否认真主存在的共产主义人士和无神论者,这些人是最大逆不道、最迷误和以物配主的人,我们祈求真主佑护!”《伊本•巴兹法特瓦全集》( 4 / 32—33)

谢赫伊本•巴兹(愿主怜悯之)说:“信仰社会主义的人所宰杀的肉类是被禁止的,与拜火教徒和偶像崇拜者所宰杀的肉类同出一辙,甚而他们所宰杀的肉类是更应该被禁止的,因为他们是最大逆不道的,他们否认真主和使者,不信仰神灵等。” ( 23 / 30)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